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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警务装备购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78,945.00 元)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78,945.00 元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采购目录:防护防暴装备需求描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警务装备购置¥78,945.001(项)¥78,945.00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报价时间报价开始时间:2025-04-15 09:00:00(北京)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5 11:00:00(北京)四、响应文件要求文件必须上传:是文件上传说明: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五、商务条款(一)交货时间及地点:(一)交付时间: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代理服务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竞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同时,竞标人应严格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履行全部责任及义务。(三)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全款。六、其它说明及要求(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五)采购异议处理: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联系方式采购执行方单位名称: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23-68172141-8056采购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3-64386535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警务装备购置-竞采文件-挂网版-4.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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