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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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P29中: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0.00 分~20.00 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C=F -P×K C–报价得分(C≥0) F-投标报价分值(0~20 分)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 K 值: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K取 , 有效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K取 。 现更正为: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0.00 ~20.00 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C=F -P×K C–报价得分(C≥0) F-投标报价分值(0~20 分)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 K 值: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K 取0.0198,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 ,K 取0, 有效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K取0.0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特此通知!
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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