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13 |
详细内容: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62.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 95.04 万元/年。二标段:卡
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 167.76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清单限价表; (002)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
设备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清单限价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 基
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需要生产商对项目所需设备的授权;
4.3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共享平
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不得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
录名单。
4.5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
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
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8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
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002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特定资格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为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需要生产商对项目所需设备的授权;
4.3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共享平
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不得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
录名单。
4.5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
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
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8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
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电汇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流程为:2)CA 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用户中心
—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
联系客服电话:400-799-1099(周一至周五 9:00-17:00)。(2)潜在投标单位须凭企业数字
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
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 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
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CA 办理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 9:00-17:00)。(3)
报名资料: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可以编辑版本的开票信息表,(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
描件放到一个 PDF 文件内,只上传一个 PDF 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出现
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票信息表(可编辑
的电子版如 w{**d 或 excel)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电
汇。标书费电汇开户行及账户信息;户 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付款时请备注“SY2025-35(一/二标段)工本费”,说明:该账户仅接受公对公转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
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2 号西部国际广场 B 座 28 楼会议室(五)。电子与纸质投标
文件均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
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2 号西部国际广场 B 座 28 楼会议室(五)。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Y2025-35/ZDZB2025041401-1/2
3、项目概况
3.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 95.04 万元/年。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 167.76 万元/年。
3.2 招标内容: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包含封装机、卡式分拣机、本式分拣机、同邮柜。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包含 EMS 邮封机、卡函邮件分拣机、卡函点数机、网
点卡包装机。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如下: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清单限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租赁数量 租赁时间 备注
1 封装机 1 三年 本次租赁的所有设备,三年到期后均归采购人所有,且三年后采购人可另行
采购设备维保服务。
2 卡式分拣机 1 三年
3 本式分拣机 1 三年
4 同邮柜 1 三年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清单限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租赁数量 租赁时间 备注
1 EMS 邮封机 2 三年 本次租赁的所有设备,三年到期后均归采购人所有,且三年后采购人可
另行采购设备维保服务。
2 卡函邮件分拣机 1 三年
3 卡函点数机 3 三年
4 网点卡包装机 3 三年
3.3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投标人须在供货期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
调试工作。
3.4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
联 系 人:张启男
电 话:029-88602399
电子邮件:377838204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 38 号金花新都汇 A 座 12 楼
联 系 人: 乔文静 马咄 魏雪妮
电 话: 18629656932
电子邮件: 37783820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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