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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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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铁门公路超限检测站卸货场钢构大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铁门公路超限检测站卸货场钢构大棚项目;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22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54
3、项目规模:主要为新安县铁门公路超限检测站卸货场钢构大棚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2064501.86元;
5、资金财政资金,100%落实到位;
6、招标范围:主要为新安县铁门公路超限检测站卸货场钢构大棚项目,所有图纸(若有)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计划工期:90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1-4项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5-9项须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0、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1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新安县金水路363号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13903880939
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0675077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600
2022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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