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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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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龙江街道南门社区中医院集资楼)项目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1〕19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市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江街道南门社区中医院集资楼;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95.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1万元),对龙江街道南门社区中医院集资楼小区进行综合整治;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福清市龙江街道南门社区中医院集资楼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翻新建筑外立面及防盗网,统一更换杂货间门窗,对一楼楼梯外墙面进行粉刷更新,栏杆维护,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道,优化粪池吨位和管径,整修窨井盖、雨水立管,整修破损道路,增设停车位、非机动车位,增设充电桩位,修缮、增设公告宣传栏和信报箱,增设智能快递柜,规范垃圾收集点,沿街围墙立面整治、绿化提升,修缮、增设照明设施,设置出入口道闸系统,建设监控安防设置,增加智能门禁系统,对弱电缆化进行规整、下地。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1531174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1347433元;
2.5.工程类别:市政;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房建二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9月14日15时3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龙江路582号,邮编:350300;
电话:18060716493,联系人:郑工
监督单位: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龙江路582号,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158076,联系人:黄斯凯
(住建局招标办:侯孝和 85239101;
教育局:倪秉强 85232543;
水利局:何承功 15060693808;
交通局:高居雄 85216975;
经信局:吴选安 13615016688;)
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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