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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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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旅客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机场端建设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东北局函[2021] 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约占15.56 %,企业自筹约占84.44%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无资质要求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8 16:00:00至2021-09-13 16:00:00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9房间,联系人:温女士 010-84384817(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0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登记4.1请投标人于2021-09-08 16:00:00至2021-09-13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 进行投标登记。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按资格要求3.5条款提供的信誉承诺函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凡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9-28 15:30: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9 月 28 日 15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张硕
联 系 人:武凌玄
电话:0431-77785229
电话:010-843847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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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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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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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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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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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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