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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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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园区1号路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赞发招核-20210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园区1号路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现状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工程。道路西起金隅大道,东至国道G339,道路全长1265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规划红线为30m,车道数为双向2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两侧设置浅蝶型边沟,新建污水圆管涵4道;拆除路灯80盏,安装太阳能路灯102盏;在路基两侧种植法国梧桐500株;设板涵1道用来保护天然气管线。
2.4计划工期:一标段: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二标段:三个月
2.5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监理,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09:00 时至2021年9月18日 17:00 时 ( 北 京 时 间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或修改(如有)等资料。
4.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 89668589。
4.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根据E 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登录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4.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 8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次开标活动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参加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河北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48号风尚宜都二区2楼
联系人:丁月强 联系人:张亚辉
联系电话:13832312343 联系电话:15081833578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 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 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 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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