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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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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
2022-10-10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20090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0-17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10-18 09: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1-01 10:00:00
开标时间:
2022-11-01 10:00:00
正式公告
2022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2022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围政复【2022】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朝阳湾镇边墙村、孤山村,新拨镇旧拨村,山湾子乡王家店村、半壁山村,新地镇岗子村,宝元栈乡宝元栈村,南山咀乡南山咀村等6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
项目建设内容:新打机井30眼,更新机井21眼,利用旧井5眼,安装水泵53台套,建蓄水池21座,闸阀井21个,泄水井92个,铺设固定管路33.125km;10kv以下高压输电线路2.77km,配套变压器15台套,低压输电线路(地埋)13.479km;建田间生产路2.417km;增施有机肥2445.3t。
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公司成立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0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市场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备注: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 CA、河北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11月01日10时00分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11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日历日)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1日10时0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围场县迎宾路行政审批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314-7528013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张衷川、刘靖超
联系方式:0311-8308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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