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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利用率,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现将以下四处办公用房及一处场地进行招租,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达职工培训中心校办工厂
1、乌达技校位于乌达区铁路西育红南路职工培训中心院内。
2、校办工厂库房2间,平方5间。
二、运销楼二楼办公室
1、位于乌达区矿务局对面运销楼二楼。
2、办公室9间。
三、原乌达矿务局西所办公室
1、位于原乌达区矿务局大院内西侧。
2、办公室15间。
四、原乌达矿务局西所办公室
1、位于原乌达区矿务局大院内西侧。
2、办公室20间。
五、乌达职工培训中心场地一处
1、位于乌达区铁路西育红南路乌达职工培训中心院内。
2、场地一处。
六、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承租对象:
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房屋用途:
承租方对承租的租赁物用于合法经营的项目。
3、承租形式:
出租区域为整体出租。
4、承租时间:
承租期限暂定3年。
5、租赁费确定及支付方式:
通过招标、竞价方式确定租赁费,如租赁物只有单一意向方,由双方谈判确定承租价。承租方需按年交付租金。
6、出租方对租赁物的要求:
(1)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在保证安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满,依附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项目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装饰改造费用不进行折价。
(2)若需要改变房屋结构,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
(4)防火安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设施。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
七、招租方式
登载公告,按招投标及谈判等方式进行。
八、报名时间
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3日
九、联系方法
报名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来我处报名。
联系人:张泽联系电话:0473-567859615848326450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西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21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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