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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详细内容:
{本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M-JA-2022-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本项目已由集发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04平方米。新建苇沙河DN1000渗渠取水及2xDN300原水输水管线至新建水厂前端提升泵房;新建净水厂一座,处理规模4000m³/d;新建DN300配水管线至现状给水线及镇区内DN300穿河给水管线。

2.3招标范围:厂区总规划设计方案,厂区所有拟建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外网设计、大门围墙、厂区绿化硬化、厂区监控、路灯等设计,效果图设计,设计审查修改,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

2.4设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2.5项目地点:集安市清河镇苇沙河以南,清河镇东侧、仙草路与灯台路交口处。

2.6服务周期: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中标单位在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设计单位需委派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入驻现场,直至项目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一级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吉建管〔202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6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在中标后,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要入驻施工现场,直至工程验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着,请于2022年6月10至 2022年6月16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下载,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4.3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单位CA锁。

4.4本项目需上传电子版文件,采用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相结合进行评审,在下载文件或制作文件过程中,如遇技术性问题,可咨询0435-32958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4号开标室。

5.2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566638818(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投标人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投标项目名称。具体操作详见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中“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方式的通知”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2061021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联系人:王鹤臻

电话:132143502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联系人:刘海涛、张君

电话:0435-6310906 1514352555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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