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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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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斗门区莲洲镇上横中心小学校道校门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133001
项目名称
斗门区莲洲镇上横中心小学校道校门工程
标题
斗门区莲洲镇上横中心小学校道校门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城帆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南路 S272丽湖名居旁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3楼
联系人
贺文
联系电话
0756-5557622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城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南路 S272丽湖名居旁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楼
联系人
梁嘉豪
联系电话
0756-2789300
内容
招标文件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7条款“预算金额”
原文为:“□[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4,941,774.93]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含暂列金额235,322.62元。]”
修改为:“■[4935136.19]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含暂列金额235006.49元。]”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1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元。
■暂定[4,941,774.93]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含暂列金额235,322.62元。]”
修改为:“■[4935136.19]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含暂列金额235006.49元。]”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2条款“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修改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4条款“暂列金额”
原文:“■按照[235322.62]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按照[235006.49]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6条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17246.87]元报价, 不得竞争。”
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03158.57]元报价,不得竞争。”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7条款“计算误差风险 ”
原文:□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 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
■其它事项 [具体约定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
修改为:□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 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
■其它事项[中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单价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中标后[3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错误,招标人有权按财政或审计审核意见进行调整]。
7、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6.14条款“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
原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累计 超过+[ 3 ]%(不含本数)或-[ 3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
修改为:□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最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XML文件和施工合同范本,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城帆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城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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