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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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远安县龙潭河水库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第2次招标),已由湖北省发改委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赋码,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立项说明,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GSL0018-202301-01(2)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桃李村。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拟建的龙潭河水库位于龙潭河干流上,坝址位于花林寺镇桃李村,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21km2,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355.0万m3,兴利库容247.23万m3。大坝设计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长70m,最大坝高28m。主要由主坝及配套建筑物组成。主坝由大坝、冲砂孔及输水系统等组成,大坝分为溢流坝段和非溢流坝段。龙潭河水库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城乡供水、农业灌溉。水库建成后与花林寺镇当地水源、引江补汉输水沿线补水工程共同满足花林寺镇和远安县城南片区生活、农业、工业和三产等用水需求,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供需矛盾。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远安县龙潭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服务工作。
2.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年。其中: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审查和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下同。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7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水利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人:谢辉
联系电话:183232532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李洪丹
联系电话:0717-38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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