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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贵港市苏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工程第2次澄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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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重庆市贵港市苏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工程第2次澄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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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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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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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港市苏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工程(项目编号CXZDZBGG2021-13-G)变更公告(四)
各投标人:
关于贵港市苏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工程(项目编号CXZDZBGG2021-13-G),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投标人财务报表的年份要求原定为:2018年至2020年,现招标文件中涉及财务报表年份要求的均变更为:2019年到2021年。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原定为: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现招标文件中涉及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的均变更为: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三、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的月份要求原定:2021年8月,现招标文件中涉及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的月份要求的均变更为:2022年5月。
四、原定:计划开工日期:2021-09-25计划竣工日期:2023-09-25,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5计划竣工日期:2024-07-15
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文件(9)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和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均增加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10%及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股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备注:自然人股东的,须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六、招标人派出的评委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的月份要求原定为:2021年8月,现变更为:2022年5月。
十、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现将关于本项目开标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2022 年第1 号)要求:来自各地有本土疫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只要是来贵返贵人员均需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贵返贵前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贵后12 小时内必须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根据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承诺书主要包括: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各承诺书范本已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请各潜在投标人实时关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要求做好进场开标时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定为:2022年6月24日9时00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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