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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荔城区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勘界立标、围网设立、排查监测及应急方案编制等服务类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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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荔城区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勘界立标、围网设立、排查监测及应急方案编制等服务类采购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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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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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TXC20220734
项目名称:荔城区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勘界立标、围网设立、排查监测及应急方案编制等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招标内容
1
1-1
荔城区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勘界立标、围网设立、排查监测及应急方案编制等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100000元
1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需按上述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资信证明的补充
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2年8 月8 日至2022年8 月28 日。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8 月29 日9:00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六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上门报名:投标人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②转账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再将转账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电邮至我司邮箱(ptxc2009@),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六、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本批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54730188000000408),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联系人:林莎
联系电话:188-50988672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4-2855533
邮 箱:ptxc2009@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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