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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南京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系列活动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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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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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系列活动(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JSDY-2022F385
2、项目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环宣教〔2021〕19号)和《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等文件精神,拟开展第三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推选活动和基地能力提升“生态向学”系列活动。
3、采购项目总预算:26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4 第4.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8、响应文件
8.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21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一。
8.2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8.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肆份,叁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万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83713971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
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周工
磋商文件编制:刘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21、025-69576319
联系传真:025-69576334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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