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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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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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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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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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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丽园路以南、薛冶路以西地块
招标编号
CJC2202107023号
项目估算造价
232266.74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具体详见设计院静载荷试验要求、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报名时间
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09日
报名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路15号乾盛兰庭商铺15-301建设银行兰陵支行大楼三楼316室(东南角金沙会足道电梯大厅上)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7日14:00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路15号乾盛兰庭商铺15-301建设银行兰陵支行大楼三楼316室(东南角金沙会足道电梯大厅上)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工 15161113395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
2、项目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60号
2)总投资额:275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丽园路以南、薛冶路以西地块
4)建设规模: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新增用地4.9983公顷,新增总建筑面积59538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行政办公室、图书馆、专业教室、普通教室、信息技术楼等工程,同步实施绿化、道路、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工程。
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并通过相关专业单位的验收。
6)招标范围: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具体详见设计院静载荷试验要求、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7)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2天,具体开竣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在开工前协商,并以开工令为准。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
资质等级
1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学易地新建项目设计试桩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09 日
报名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路15号乾盛兰庭商铺15-301建设银行兰陵支行大楼三楼316室(东南角金沙会足道电梯大厅上)
联系电话:0519-85607970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须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格式详见附件)
⑥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工程不满3家单位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00元整
收款单位: 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980 1128 0120 1000 0001 315
开户银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永红支行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2)投标单位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并在投标当日签到的同时提交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6日17:00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至交款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⑤未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常住建〔2019〕231 号)通知要求执行。
8、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须加盖公章、法人签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核查)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6)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7)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8)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特别提醒:
① 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除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企业全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④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委托人(如有)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获取地点: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500元整/标段。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268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07970
代理机构: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路15号乾盛兰庭商铺15-301建设银行兰陵支行大楼三楼316室(东南角金沙会足道电梯大厅上)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 1516111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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