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监管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售价:免费
1、网上获取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成功后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 0551-63679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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