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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公安县石桥社区“微循环”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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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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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石桥社区“微循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A-202206QG-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石桥社区“微循环”项目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公安县石桥社区
建设规模:公安县石桥社区“微循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屋顶改造、楼梯间改造、房屋拆除、绿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公安县石桥社区“微循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屋顶改造、楼梯间改造、房屋拆除、绿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
合同估算价:520.60万元
2.3其他: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可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并且两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6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委派,项目经理需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人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03日至2022年06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
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62号
地址:
公安县潺陵新区潺陵大道(金隆大厦)第1幢109、205-209室
邮编:
434300
邮编:
434300
联系人:
汪磊
联系人:
刘青艳
电话:
0716-5157166
电话:
155716520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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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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