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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方大线(一卯酉河-沈灶镇段)大中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各投标单位: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统一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1)….、(2)….、(3)…..、(4)….。”修改为:“3.5.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性质、里程、金额、人员姓名、职务等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中体现,未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其他辅助材料。(2)其他辅助材料主要包括: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设计成果文件签字盖章的封面和扉页、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3)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图审通过的图纸,以图纸上签章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不予认可。(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辅助材料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涉嫌造假的,一律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存档资料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的,每项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
3、补充说明与所购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补充说明为准,其他不变。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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