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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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项目编号
370100MB2326960202116F022508
项目名称
G308文石线天桥区大桥镇至天桥齐河界段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中修
招标备案号
SG202104057-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2104057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立项文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鲁交规划〔2021〕12号
项目法人单位
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90天
资金及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G308文石线天桥区大桥镇至天桥齐河界段中修工程本项目起于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K520+765),止于天桥齐河界(K535+409),全长14.644公里,路面宽21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
二、招标范围:G308文石线天桥区大桥镇至天桥齐河界段交安工程项目共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中央分隔带护栏、防眩网、线形诱导标、防撞桶、附着式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2.2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交安施工标段,标段号:G308-JA,起始桩号:K520+765,结束桩号:K535+409,标段长度:14.644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交安施工标段(G308-JA)
本项目起于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K520+765),止于天桥齐河界(K535+409),路面宽21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共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中央分隔带护栏、防眩网、线形诱导标、防撞桶、附着式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或2018年至2020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前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耍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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