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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的合法公司(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质量指标:SO3≥38%、水份≤18%、Loss<25%、CL≤0.3%、结晶水≥15%。
三、供应商按照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大宗采购员安排,供应脱硫石膏,要求必须保质保量供应。保证金: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参与单位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账号:13001625508050004452),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将银行回单上传,如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请各供应商注明产地,以及日可供货量(为便于卸车,建议使用前4后8自卸式翻斗车型)。要求拉运车辆国五及以上车辆进厂,遵循国家道路运行相关规定,拉运车辆必须遵承诺书,该承诺书为中标后合同的一部分。
六、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会,供应商及时联系发标人,不联系、不到开标现场的视为认可招标方开标程序的公平、公正,招标方正常开标。
七、纪委举报电话0315-7520626。
八、要求供应准入供货能力在200吨/天以上。评委评分仅设定价格一项。即价格低者中标(考察合格后方可准入参与此次招标)。排名靠后的中标供应商作为储备供应商有可能不发生业务。当中标后日供量不足投标承诺供应量且对我公司生产产生影响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我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对应考核。
九、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的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十、投标人报价须符合市场行情。
十一、若卖方出现供货困难的情况,需提前7日提出暂停供货申请,并持续供货7天以上,供货量不能低于承诺量的80%,如卖方不能够履行供货安排,买方将扣除卖方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列入买方供应商管理黑名单。”
十二、投标供应商如中标后,需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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