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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甘肃省酒泉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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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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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酒泉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2-JKHYZX-G1101-01号
二、招标范围:酒泉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包含:广告设计、建筑设计。
三、招标控制价:¥531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叁仟壹佰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第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公平投标承诺书;
7.投标人遵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8.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军队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注:(1)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需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竞价单位将被拒绝。资格审查资料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后竞价有效。
(2)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要求:
1.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上传方式: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3.上传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6月21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8时30分。
七、竞价要求:
1.所有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
3.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6月24日10时30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2时30分。
八、注意事项: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苏先生 1315019902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3号楼西3楼
联系人:李小龙 联系电话:13139371917
联系人:谢寒凝 联系电话:13993726866
项目监督人姓名电话: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90572507
项目监督人姓名电话: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5936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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