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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委托运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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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委托运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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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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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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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委托运营公开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委托运营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EEDS-D20227-206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隶属于山东能源集团管辖。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现有余热供热系统,用于全年的矿井职工洗浴与单身宿舍楼热水供应。
招标范围: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委托运营范围包括:
(一)空压机余热供热系统、矿井水源热泵供热系统,联合体建筑(浴室)、1#至9#单身公寓、办公楼建筑管路(不包括地埋管沟及室内)系统。
包含热泵机房内的热泵主机,水泵、换热器,水处理系统,水箱,管道,仪表,阀门,变压器,配电柜,控制柜等所有设备设施,不包含建筑结构;包含矿井水水泵,管道、阀门、控制柜;包含空压机室内的空压机余热回收机组,及相关的管道,阀门,仪表;包含机房外配备的不锈钢转换水箱;包含矿区余热综合利用供热系统室外架空供热管网的管道,保温及保护外皮,管道支架,不包含地埋管道。
(二)每月对上月余热利用系统阶段性运行状况以及能源消耗情况(水、电消耗等)进行统计,每季度月初1—3日期间以“余热利用系统运行管理月报表”形式呈报至用甲方审阅。
(三)根据余热利用系统操作、维修、保养的管理要求,除水电外,其他运营所需的材料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按规定认真作好系统和设备的巡检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详见(附件2),确保重点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存在,并按要求做好备案记录;
(五)加强机房清洁卫生,管道周边无尘、地面无积水杂物。
(六)建立巡回检查工作:1.每个工作日进行一次巡回检查;2.详细记录内容包括主机参数、系统压力表、温度计、机房辅助设备指示表等数据;3.设备巡检的重要内容:运行中热泵机组空调水、地源水出入口温度、出入口压力、水泵出入口压力,机组蒸发压力、机组冷凝压力、电表数据记录,辅助设备是否发热、有噪音,阀门、过滤器、定压补水装置、保温层、保护层是否完好。4.根据室外温度变化,根据末端要求,调整热泵机组的运行台数,降低运行的能耗,保证机组和水泵更节能的运行。
(七)制定系统操作规程:制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加强操作培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八)由专业服务工程师每年度为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诊断与性能测定,并制定专业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和组织实施。
(九)系统内所有机组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设备的大修和更换由甲方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运营合同按年签订,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服务方考核结果为优秀后,可续签下一年运营合同,考核结果不具备续签条件的重新招标或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投标方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信誉要求:未列入投标人黑名单。近五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06月15日 18:00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 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 机:13356661623
邮 箱:372799017@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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