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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彰武县五峰镇等5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2022年彰武县五峰镇等5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2022年彰武县五峰镇等5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00-00513

项目名称:2022年彰武县五峰镇等5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7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75000.00元

采购需求:项目建设规模为5.1万亩。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规定的建设内容结合项目区内水土资源禀赋和制约粮食生产的主要矛盾合理布局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建设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7月13日——2023年6月30 日,工期35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1)或(2)或(3)或(4)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监理注册执业资格。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单位应按照每1万亩建设面积设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的标准配置监理人员,不足1万亩按照1万亩配置,每个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只能担当一个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职。

3.4 2022年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共有9个项目,按项目区进行9次招标(招标编号:JH22-210900-00506、JH22-210900-00507、JH22-210900-00508、JH22-210900-00513、JH22-210900-00514、JH22-210900-00516、JH22-210900-00517、JH22-210900-00518、JH22-210900-00519、)投标人可以兼投,但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区。若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则该投标人不能在其他项目区招标中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递进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30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新路中段

联系方式: 0418-3358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86

邮箱地址:870726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文婧

电话:0417-335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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