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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鹏城自进化智能体(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合作研究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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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鹏城自进化智能体(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合作研究项目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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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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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20021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鹏城自进化智能体(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合作研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信息
2
投标团队资质
25
(一)评分内容:
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团队成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标准编制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得12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相关业绩,得12分,否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智慧城市领域相关发明专利及专著,得20分,否则不得分;
(4)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每位成员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标准化工程师或城乡规划工程师职称,每位成员得8分,本项累计最高得24分;
(6)项目成员参与智慧城市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每项标准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20分。
(二)评分依据:1.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
2.涉及人员业绩的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须体现服务人员名称)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提供发明专利及专著证书扫描件;
5.参与智慧城市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补缴无效。
更正为:
2
投标团队资质
25
(一)评分内容:
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有标准编制工作经验;团队成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标准编制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得12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相关业绩,得12分,否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智慧城市领域相关发明专利及专著,得20分,否则不得分;
(4)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每位成员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标准化工程师或城乡规划工程师职称,每位成员得8分,本项累计最高得24分;
(6)项目成员参与智慧城市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每项标准得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20分。
(二)评分依据:1.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
2.涉及人员业绩的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关键信息(须体现服务人员名称)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提供发明专利及专著证书扫描件;
5.参与智慧城市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补缴无效。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755-881253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邝工
电话:0755-88605175 转503、506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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