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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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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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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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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2]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
2.工程规模: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区原用地面积约18144.09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约705平方米,学校总用地面积约18849.09平方米。
新建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为1282.64平方米,新建大门、门卫建筑面积为54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有效容积288立方米,新建火烧板路面占地面积为745平方米,新增铁艺围墙长度为62米,新增砖砌围墙长度为15米,新建配套外网工程,包括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强电、弱电外网工程,变压器增容改造,厨房厨具等设各购置及安装工程。
4.合同估算价:745.81万元
5.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
营口市第二十三中学新建食堂及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 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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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期要求:2022年09月08日至2023年08月08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其它要求:
3.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3.4 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
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6 按营口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需求,凡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投标人均
要求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注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凭证及行程码绿码。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31日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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