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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桐井四路和乐溪排水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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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桐井四路和乐溪排水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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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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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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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井四路和乐溪排水渠工程已由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蓬江发改资[2022]12号、蓬江发改资[2022]5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1-440703-04-01-813247,招标人为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桐井四路北起桐乐路,南至华盛路西延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长约398.167m,道路规划断面宽2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城市次干路,全线为直线。本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照明、消防、绿化、交通设施、技防设施、管线综合和管线迁改等工程。
2.2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12273.97万元,其中,施工工程费:7697.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人民币7421.46万元,管线迁改工程费(含中高压电力迁改费):276万元。
2.3总工期:108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安全设计专篇等)及施工现场配合、优化施工图的设计、编制检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软基处理方案、综合管线保护方案、管线迁改、中高压电力迁改等方案及施工图编制、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等。
(2)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报建报批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等工作)、竣工图编制、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等。
2.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建设地点:蓬江区棠下工业园区
2.8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路桥专业、道桥专业、市政工程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路桥专业、道桥专业、市政专业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
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于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提交投标文件时,须现场提交业绩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含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工作内容。(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登记或投标。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以备审查。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
3.7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8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4.2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1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招标人: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0-2637847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话:13377507321
监督部门:江门市蓬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750-316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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