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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徐州市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第十一标段(高效节水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1年度徐州市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第十一标段(高效节水工程)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丰县农业农村局、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丰县顺河镇人民政府、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丰县华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第十一标段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丰县孙楼街道、顺河镇、范楼镇、华山镇境内。
2.建设规模:高效节水面积640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1350.78万元。
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围标串标等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灌排企业协会认定的灌溉企业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灌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灌溉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提供);
(6)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2018年6月1日以来)从事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效节水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7)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500万元(该证明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开户行出具的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
(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仅需施工单位(水利水电)单位提交。灌溉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
(9)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1标段贰拾伍万元,
账户名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18030;
行号:313303100014。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五、本公告
2021年 6月22日至2021年 6月29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21年6月22日~6月 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提供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含当月)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评委会组成:从《徐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委库》中分类抽取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4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制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1、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押证,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项目负责人证押于招标人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经业主批准解除押证。
2、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至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需按合同总价的2%缴纳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至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待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无息予以退还。
6、本工程将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全程考勤。
九、招标人
丰县农业农村局: 蒋科长 电话:18168256528
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 郭继忠 电话:13905229070
丰县顺河镇人民政府: 王亚琴 电话:13852010994
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 宫恩杰 电话:18168219507
丰县华山镇人民政府: 胡世瑞 电话:13585460671
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5号楼8层
联 系 人:史婷婷 电话:13365285979
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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