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107
项目名称:无人机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最高限价:64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总面积8万亩,喷雾药业量不得少于1000ml药液/亩,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病虫害发生时间,防治作业从开始日起,7天内全部完成(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完成期限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iaoningxinheng@163.com,后致电0415-3823688进行确认。邮件主题【无人机服务——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及电话确认为准。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6、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1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李胜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佳地广场A座1805室
联系方式:0415-3823688
邮箱地址:liaoningxinheng@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5902588910678000000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话:0415-382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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