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西藏曲水县南木乡南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西藏曲水县南木乡南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西藏
发布时间:
2022-07-29
详细内容:




曲水县南木乡南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TJGJ-GC-2022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水县南木乡南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发改【2022】218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2022240。招标人为曲水恒坤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南木乡南木村内6个组基础建设,具体包含1-5组内给排水,1-6组内通组道路,1-4组内入户硬化、巷道、停车场、组内路灯配套,以及多功能场所、健身场所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曲水县;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涉农整合资金4571.35万元,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334日历天(11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3.3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项目备案证在报名有效期内)

3.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26日至2022年81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lass="csF07A9981">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181000分,开标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西侧)。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未到场者,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曲水恒坤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辉

电话:18981170755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2区7排3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9122241529

相关资料下载: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