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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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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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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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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NY2022-A003
3、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2028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费限价
(元)
1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谈判文件
1批
1155000.00
详见谈判文件
170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①投标人如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为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申报纳税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编的财务会计报表)。
(3)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
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
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
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
(6)提交①投标人如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7)信用中国网(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
(9)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3)
上述所有递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非1评标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衡阳市南岳区万福路66号
联系人:罗文忠
电话:1807343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海博星都9栋1809室
联系人:陈志敏、邓美玉
电 话:0734-8204733
邮 编:421001
电子邮箱:814116059@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监督管理部门:南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 系 人:符主任
电话:0734-567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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