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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投资人TXTZ-1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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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心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投资人TXTZ-1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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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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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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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投资人TXTZ-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5GL-032001001
1.招标条件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纳入了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咸宁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起于崇阳县石城镇武深高速公路崇阳西互通附近,于沙坪镇东侧与杭瑞高速交叉,途径通城县四庄乡、沙堆镇、关刀镇、塘湖镇、麦市镇,达鄂赣界南楼岭与江西段对接。本项目推荐方案湖北境内全长约41.584公里,其中其中崇阳境内里程12.885公里,通城境内里程28.699公里,估算总投资约59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建设。计划建设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TXTZ-1标段,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投资人。
合同估算价:590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6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4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编: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715-8136965
电话:
027-838538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18945676@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5月3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TX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TXTZ-1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合计2021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9亿元人民币,202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且不低于2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1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59亿元的10%,净资产应不低于23.6亿元的10%)。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达到2021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0%,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TXTZ-1
同时具备:
1、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59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2、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2021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不大于净资产的50%。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TXTZ-1
1、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被列为C级或D级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TX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一个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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