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生产用车(轿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2077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用车(轿车)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产用车(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78.000000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采购6辆生产用车(轿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具备生产或经销此次采购车辆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3、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投标人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缴费证明;
3.1.4、一个制造商(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品牌)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品牌)同时对本项目二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该厂家及被授权的代理商资格审查时均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说明、代理证及品牌授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18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9日14时15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联 系 人:华高明
电 话:0510-85750700
电子邮件:1782216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