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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潢川县绿色食品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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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潢川县绿色食品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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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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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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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潢川县绿色食品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劵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潢建招【2022】021号
2.2建设地点: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与中轴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9106.00m2,总建筑面积107875.5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76919.96m2;综合办公楼17419.32m2;仓库13356.30m2;垃圾收集站60.00m2;设备房60.00m2;消防水池200.00m2;污水处理池50.00m2。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室外公共管线等基础设施。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潢川县绿色食品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潢川县绿色食品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二标段: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23045.00万元。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期:72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2.8工程质量标准:
一标段: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
监理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2.4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2年6月3日至 2022年6月7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凭CA钥匙登录进入“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系统”,打开“招标文件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9 时3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李向阳
联系电话:139376027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22号6号楼(科技大厦)7楼706号
联 系 人:郭靖华
联系电话:17335705339
监督部门: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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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川县文化北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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