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长沙铁塔2022年长沙地铁1、2、3、4号线隧道5G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STT-ZB-2022-0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于长沙铁塔及其他三家运营商(长沙移动、长沙联通和长沙电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为完成长沙地铁1、2、3、4号线隧道5G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包括铁塔公司负责建设的隧道分布系统、电源配套、机房配套、室分配套等专业,以及运营商负责建设的主设备、传输等专业的施工及调测,部分乙供材料,并负责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配合工程验收、审计及结算送审。材料清单和主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细规范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1.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1.3 工期要求:工程整体竣工日期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完工包括:运营商全部设备的开通及调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后方签署终验证。
1.4 维护要求: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维护。
| 地铁线路名称
| 投资建设方
| 施工费(万元)
| 乙供材料(万元)
| 不含税合计金额(万元)
|
| 长沙地铁1号线
| 铁塔公司
| 131.45
| 22.16
| 153.61
|
| 移动公司
| 73.85
| 10.51
| 84.36
|
| 电信公司
| 73.85
| 10.51
| 84.36
|
| 小计
| 279.15
| 43.18
| 322.33
|
| 长沙地铁2号线
| 铁塔公司
| 408.29
| 117.48
| 525.77
|
| 移动公司
| 409.53
| 54.34
| 463.87
|
| 电信公司
| 243.40
| 32.29
| 275.70
|
| 联通公司
| 166.13
| 22.04
| 188.17
|
| 小计
| 1227.36
| 226.15
| 1453.51
|
| 长沙地铁3号线
| 铁塔公司
| 216.05
| 56.72
| 272.78
|
| 电信公司
| 82.91
| 11.80
| 94.72
|
| 联通公司
| 42.11
| 5.99
| 48.10
|
| 小计
| 341.07
| 74.52
| 415.59
|
| 长沙地铁4号线
| 铁塔公司
| 197.56
| 53.17
| 250.73
|
| 移动公司
| 105.59
| 15.03
| 120.62
|
| 电信公司
| 47.94
| 6.82
| 54.76
|
| 联通公司
| 57.65
| 8.21
| 65.86
|
| 小计
| 408.74
| 83.23
| 491.97
|
| 合计
| 铁塔公司
| 953.36
| 249.53
| 1202.90
|
| 移动公司
| 588.96
| 79.88
| 668.84
|
| 电信公司
| 448.10
| 61.43
| 509.53
|
| 联通公司
| 265.89
| 36.24
| 302.13
|
| 总计
| 2256.31
| 427.09
| 2683.40
|
| 份额
| 份额占比
| 排名
| 实施区域
| 总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
| 份额一
| 68.91%
| 第一名
| 长沙地铁2号线和3号线
| 1849.1
|
| 份额二
| 31.09%
| 第二名
| 长沙地铁1号线和4号线
| 814.3
|
| 合计
| 2683.40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上限价),施工招标控制价为70%,乙供材料清单招标控制价为100%,投标人的折扣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字盖章页为准,若该页未签署时间或签署时间不符合要求均不认可)单条线路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地铁/高铁/城铁类/室分集成的通信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
注:①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明确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②若提供的单条线路或单个项目业绩合同涉及多家运营商,可计算其全部累计金额。
2.3投标人资质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须提供清晰可分辨的扫描件。
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投标人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公司在册员工。
②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的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2021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4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11.0pt;height:150%;font-family:宋体;">)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