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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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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广州市学校艺术素质测评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教育服务
广州市学校艺术素质测评服务项目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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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学校艺术素质测评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50.0%或以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学校艺术素质测评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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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方式:020-22083853、020-22083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1603842、020-87776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董小姐
电话:020-31603842、020-8777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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