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北省藁城区北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藁城区北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9-03
详细内容:
北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一期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招标核【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北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北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7235.70㎡,总建筑面积110446.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119.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326.72平方米。主要建设8栋住宅楼,分别为:1#、2#、4#、5#、6#、7#、8#住宅楼27F、3#住宅楼21F,配套建设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储藏间等。

2.2 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邑村村北,东至清源街、南至宅基地、西至北邑小学、北至扬子路。

2.3 计划工期:36个月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保修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2.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 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负责委派项

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

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5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

3.6 其他要求: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3日9时 00 分至 2021年09月 09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9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山东莱阳市农业局高产创建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中心平台建设合同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 沪昆线(含皖赣、醴茶、张塘、张建、分文等线)传输、数据网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物资设备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清产核资审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一期工程消防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网络安全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省红安县湿地监测科普中心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通知HAJ2016042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新疆石河子市旧城改造异地安置房项目二期第一标段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计算机软件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临沂蓝天热力天元国际供热支线土建工程中标通知[变更]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选定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中介服务单位(包一)终止公告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