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清远市新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运广场D区三层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括
项目编号:GDHY2022-QY07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8244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68244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采购预算 |
| 鸿运广场D区三层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 | 人民币206824.42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时间
2022/8/31-2022/9/6
四、招标要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2年5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2022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④提供2022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提供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shixin/)及“”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四)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填写或报名现场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15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新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六号区鸿运广场D区首层23号
联系方式:0763-3387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联系方式:0763-3631761-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763-363176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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