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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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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2-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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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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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项目概况
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1.2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目名称: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
1.4项目编号:NNZC2022-30149A/1
1.5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伶俐工业园内。其中道路工程位于江南2号路以南,配套设施用地位于江南29号路以北,江南2号路以南;
1.6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内,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驻地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能正常运营、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
1.7建设内容:
根据《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青发改字〔2022〕97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两部分,其中:
道路工程包括江南17号路(2号路-29号路)、江南22号路(2号路-29号路)、江南29号路(1号路-7号路)、江南29号路(7号路-9号路)、江南29号路(9号路-22号路)5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9.62Km。
配套设施工程包括: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综合能源补给站和户外广告牌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10738.55O。其中:邻里中心建筑面积100034.56O(地上建筑面积84572.45O,地下建筑面积15462.11O),占地面积42.8亩;社区农贸市场(一期)建筑面积7579.43O,占地面积15.43亩;综合能源补给站2座,建筑面积3124.56O,占地面积23.07亩;户外广告10座。配套设施工程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与合作期相同。
表1-1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建设内容
备注
一
道路工程
Km
9.62
1.1
江南17号路(2号路-29号路)
Km
1.485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50m,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缆线管廊、后排绿地。
1.2
江南22号路(2号路-29号路)
Km
1.499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50m,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缆线管廊、后排绿地。
1.3
江南29号路(1号路-7号路)
Km
0.6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26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缆线管廊。
1.4
江南29号路(7号路-9号路)
Km
1.120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26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缆线管廊。
1.5
江南29号路(9号路-22号路)
Km
4.920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其中江南29号路(9号路-11号路)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江南29号路(11号路-22号)红线宽50m,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工程、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缆线管廊。包含一座中桥,3×25m装配式预应力砼小箱梁,桥长82.5m,桥面宽50米。
2
配套设施
2.1
邻里中心
O
100034.56
占地约42.8亩
2.1.1
地上面积
O
84572.45
2.1.2
地下面积
O
15462.11
2.2
综合能源补给站
座
2
综合能源补给站地块1占地面积13.53亩,地块2占地面积9.54亩。综合能源补给站占地面积合计23.07亩
2.3
社区农贸市场(一期)
O
7579.43
占地约15.43亩
2.4
户外广告
座
10
1.8运营内容:
项目完成完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内容包括经营用房的租赁管理及物业管理、市政道路工程的运营维护等。
1.9项目总投资:
根据《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青发改字〔2022〕97号)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248331.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2279.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532.94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50000万元),预备费17665.01万元,建设期利息9854.18万元。
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计算基数不包含建设期利息、预备费、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如有),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计算基数为220762.57万元。
1.10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待运营期满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1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运营范围内年收入包括:缆线管廊收入、邻里中心租赁收入、综合能源补给站租赁收入、户外广告牌租赁收入、农贸市场租赁收入、物业费收入和停车场收入等。经测算,本项目合作期内使用者付费收入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要求,需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模式。
1.13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计划为2年,运营期为2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资质及人员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申请人是依法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依法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采购,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3)社会资本方须承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成立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100%。项目资本金49666.35万元,占本项目可研估算项目总投资的20.00%。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须按照项目进度需求及时足额到位。
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或将资本金挪作他用。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等移交给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2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招标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3.3财务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和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要提供。
(2)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处于盈利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
3.4联合体特殊要求:本项目接受单一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参与投标。如为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如有),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联合体单位应为项目公司股东,其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的组成成员、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邀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以上(含3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工作。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上午9点30分。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9楼(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9.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3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在公告公示期间内受理意见。
9.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5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具体将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体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
9.6公告发布网址:
(1)(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网(
(4)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9.7关于投标注意事项: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严格执行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在网站(
十、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项目联系人:黄夕洳
联系电话:0771-5521532
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缪淼
联系电话:0771-5505162
10.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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