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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本级石家庄市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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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市本级石家庄市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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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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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石家庄市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方案的批复》冀交公路【2020】38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21〕180号批准,招标方案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SJZ-SP2010109号核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国道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鹿泉区、平山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 K344+747 至K376+117、K377+544至K397+658(短链 0.716 公里)、K419+372至K466+199(短链 9.098 公里),共计 88.497 公里。其中新华区段桩号范围 K344+747至K348+380,长 3.633 公里;鹿泉区段桩号范围K348+380至K369+177,长20.797公里;平山县段桩号范围K369+177至K376+117、K377+544至K397+658(短链0.716公里)、K419+372至K466+199(短链9.098公里),长64.067公里。
K344+747至K376+117、K377+544至K397+658(短链0.716公里)段为一级公路,长50.768公里,双向四车道,路面宽14.1~23 米。其中 K344+747至K369+177 段上行方向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24厘米),下行方向为沥青混凝土路面;K370+729至K371+984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24厘米);其余路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K419+372至K466+199(短链9.098公里)段为二级公路,长37.729公里,双向两车道,路面宽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3检测服务期:自签订检测服务合同起至竣工验收止。
2.4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及频率:
检测内容为本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检测。检测方法和频率必须满足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附件 1 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 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处查找本项目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0311-82971337。
特别: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4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现场不再发售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8月25日上午 9:00 至 2021 年9月15日上午 10:59;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9月15 日11时00分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时必须得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9月15 日11时00分前,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金明大厦 C 座,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6037957
联系人:封文琦
招标代理:河北国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156号富天大厦六楼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9809668
联系人:刘红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原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 绩 要 求
近5年内(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条/段)公路竣(交)
工验收检测项目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检测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检测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条件)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工程师职称,公路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技术负责人
1人
工程师职称,公路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较多的优先。
本次评标的顺序为: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海天线(G338)石太高速至冀晋界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评审期间,如果已开标段,同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项目中将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检测服务期、项目负责人;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服务建议书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 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 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方案:60分
主要人员:16分
业绩: 14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第二个信封,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方案
检测方案
30
欠合理,措施一般;
18分
合理,可行;
18-24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
24-30分
质量、安全等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
15
质量、安全等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
9分
质量、安全等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
9-12
质量、安全等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
12-15分
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
9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
9-12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
12-15分
2.2.4(2)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工程师,得3分,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得5分;
从事专业工作5年,得3分。
技术负责人
8
技术负责人职称为工程师,得3分,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得5分;
从事专业工作5年,得3分。
2.2.4(3)
业绩
14
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得11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加3分,最高加3分
2.2.4(4)
投标报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技术负责人注册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3)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含分公司);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所附网页截图与查询结果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技术服务建议书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缺项则该项得0分。
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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