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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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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7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土地评估
1.蕲春县2021年度第25批次1号、2号、3号、4号地块,位于漕河镇豁口社区、夏漕社区、新建社区、十里畈社区,用地总面积79.16亩,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其中:1号地块面积25.55亩、2号地块面积13.83亩、3号地块面积12.24亩、4号地块27.54亩。该4个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29000元。
2.蕲春县2020年度第45批次1号、2号3号、4号地块,位于漕河镇李嘴村、长林岗村,用地总面积20.14亩,土地用途均为商服用地,其中:1号地块面积6.69亩、2号地块面积6.96亩、3号地块面积0.56亩、4号地块5.93亩。该4个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18000元。
3.蕲春县2021年度第100批次1号、2号地块,位于横车镇拢船头村、铺尔嘴村,面积3.0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其中:1号地块面积1.47亩、2号地块面积1.56亩。该2个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6000元。
4.蕲春县2021年度第99批次建设用地,位于蕲春经济开发区邓信村,面积46.8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蕲春县2020年度第84批次1-1号地块,位于河西工业园松树岗村、华山村,面积30.0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蕲春县2020年度第84批次1-1号地块,位于河西工业园松树岗村、华山村,面积7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三个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5000元。
(二)资产评估
近年来我县为了对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整改,对原已建成的10宗加油站用地安排用地指标报批了建设用地,为了使土地供应后竞得人能够合理的利用土地,根据县地价委员会2022年第二期会审要求,现遴选资产评估单位对7宗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设施资产进行评估。
1、横车镇界岭加油站、拢船头加油站、铺尔嘴加油站。该三个加油站评估费支付额度:12000元。
2、大同镇大桴村加油站、张Y镇魏河加油站。该两个加油站评估费支付额度:10000元。
3、蕲州镇施家塘加油站、管窑镇红旗岗加油站。该两个加油站评估费支付额度:10000元。
二、资格要求
(一)土地评估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
(二)资产评估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
4、属于蕲春县政府采购名录中的评估企业。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
四、遴选的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2年6月8日15时3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栋3楼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范杰君联系电话:13907254400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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