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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永顺县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
2.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1-045
3.采购代理编号:HNPX-2021-012
4.采购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820.00万元,其中包一:120.00万元、包二:146.00万元、包三:148.00万元、包四:132.00万元、包五:124.00万元、包六:150.00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省、市和永顺县关于村庄规划总体部署,结合《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永顺县2021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本次村庄规划编制招标采购共249个村庄,分为六个包。
序号
包名称
服务范围
采购预算(万元)
简要服务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1
包一
车坪乡、颗砂乡、塔卧镇、万坪镇,共40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12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300.00
2
包二
灵溪镇共44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146.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000.00
3
包三
石堤镇、毛坝乡、砂坝镇、万民乡,共42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148.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000.00
4
包四
小溪镇、松柏镇、朗溪乡,共40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132.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4100.00
5
包五
青坪镇、润雅乡、两岔乡、永茂镇、盐井乡,共37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124.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600.00
6
包六
芙蓉镇、高坪乡、首车镇、对山乡、西歧乡、泽家镇,共46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15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200.00
注:
(1)以上各包中所含村镇若因省、州政策变化,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拒绝。
(2)同一投标人就本采购项目只允许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
(3)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投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每个包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包的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认定书”。(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文<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其中最后一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公告的日期是2018年4月16日。2019年5月13日,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评审及到期甲级资质延续认定工作。因此期间为调整特殊期,故在本次投标中如有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未延期的投标单位,若其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资质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资质认定的(具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认定书”)视为有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时间:2021年8 月31 日(包一、包二为9时00 分;包三、包四为9 时30 分;包五、包六为10 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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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均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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