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大气)项目第二批第二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大气)项目第二批第二包(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M-2021-010-2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大气)项目第二批第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683000元
最高限价:683000元
采购需求:离子计一套,离子色谱1套,微波消解仪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 2021年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17:30
地点: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交易平台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9点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请按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2203101),注册完之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使用第三方平台的项目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操作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从“招采云”完成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61-818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向阳大街
联系方式:王浩0311-82012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永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1号
联系方式:付辉0311-8388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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