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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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2021年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2021年中医科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1-110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2021年中医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7,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2021年中医科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7,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多功能牵引床
1台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2
中医器械设备
经络检测仪
1台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3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超声波身高体重测量仪
14套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4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电子血压计
14套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5
中医器械设备
中医体质辨识仪
1台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6
中医器械设备
中医封包治疗仪
8台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7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疼痛治疗仪
2台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8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手摇式病床
10张
按文件相关要求
/
1-9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中频电疗仪
1台
按文件相关要求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单位在依法允许不办理期限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特定的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二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电子邮箱:zhpzzx@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横山街197号
联系方式:郑秀文联系电话:0756-556118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56-2255677电子邮件:zhpzzx@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0756-2255677、2550023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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