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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地质勘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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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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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2]14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本项目地质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总建筑面积64846.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体育馆一座,建筑面积15847平方米;新建运动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2513.73平方米;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6486.83平方米,共设置地下车位472个;新建室外体育运动场地,占地面积13250平方米,包括11制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等;新建室外休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8000平方米,包括室外休闲活动广场、步道等;新建空中栈道1处,1507平方米;配套建设其它室外基础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①根据要求完成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作,出具勘察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的审查工作;
②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2.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之后3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
2.4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2022年3月-2022年5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6月17日12时00分至2022年06月2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担保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集团办公楼)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13477104159
招标代理: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金缸城新区市民广场7楼
联系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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