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第五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工程监理)竞争磋商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第五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工程监理)竞争磋商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5-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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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第五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工程监理)
竞争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BGYS-2025-18
一、采购条件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规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包头供电公司第五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工程监理)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第五批次服务集中非招采购(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工程监理)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表。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6.服务地点:包头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6.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7.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9.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四、报名及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2)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投标人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CA及签章办理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公司名称,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5)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8)联合体协议书(若适用);
(9)专用资格要求所需资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
本次竞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竞争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争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响应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八.截标、竞争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4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 月4日上午9:30
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9:30
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10:00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九.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
1、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2、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电话:400-9913-966,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十.采购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
1、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计取收费。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1%。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公示期结束、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办理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5601010900281971
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行号:302191027177
联 系 人:张媛
财务电话:0471-5169660
(2)平台服务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招标项目
400元/标段/次
采购项目
300元/标段/次
(3)场所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联系方式:0472-3397260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成交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472-3652017
邮箱:434542048@qq.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深港家具以南 恒通城尚城A座2002室
联系人:肖敏 李辰宇 王春燕 李玲 赵亚晶 马迎春 贾艳茹
电话:0471-3291660 1874810418418747347009
监督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存在:
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的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薛晓慧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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