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项目
承兑/电汇
CAS1
无
2、施工场要求承揽方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
3、每天进行清理,不能存留。施工完成后,设备用过的废弃杂物、危险废弃物及旧备件要放置在委托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扣罚质保金。
4、具体电锅炉维修项目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承揽方在合同规定工期内将电锅炉维修完成,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承揽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承揽方按程序支付施工总价款的90%,10%的款项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异议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付款方式为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6、决定参加投标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00元整(大写:捌佰元整),缴纳方式为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汇款(并在用途或摘要一栏中按照*投标保证金*高压泵维修)进行备注以防信息不明确造成退款不及时等问题。投标保证金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者视为投标无效。
账户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银行账户:213311601010020048023
7、投标方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伤害保险100万以上。
8、报价单作为附件上传。
联系人:陈术博,电话:15042295552
有附件下载: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