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02
详细内容:
/* Generator: eWebEditor */p.MsoNormal {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p.15 {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text-autospace:none;font-family:宋体;color:rgb(0,0,0);font-size:12.0000pt;span.msoIns {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span.msoDel {text-decoration:through;color:red;div.Section0 {page:Section0;/* Generator: eWebEditor */p.MsoNormal {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p.15 {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text-autospace:none;font-family:宋体;color:rgb(0,0,0);font-size:12.0000pt;span.msoIns {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span.msoDel {text-decoration:through;color:red;table.MsoNormalTable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000pt;div.Section0 {page:Section0;

招标公告

盐城市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F20210330167



1.招标条件

盐城市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区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盐城市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三圩中心河以南、四中沟以东、兴盐界河以北、串场河以西的19.5平方公里,建设18条标志性生态河道。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工程地点:大丰区;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标段。

本工程项目分为1个标段,合同估算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金额(万元)

1

DF20210330167

盐城市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

盐城市2021年度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大丰区三圩中心河南小流域治理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902.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 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专职C类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0年9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8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4.2 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1年3月31 日至2021年4月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以下同)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等投标相关资料。上传资料须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后方可生效。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本工程因施工环境和季节因素,须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请投标人经现场踏勘后作出投标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9.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均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标段子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09905;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1、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能上传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的投标单位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属于免交情形的提供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和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注: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和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在盐城市范围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为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到账查看查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左上角点击同步保证金明细(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4月12日10时 30 分 。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2.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不 见 面 开 标 交 易 系 统 网 址 为 :

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束先生联系电话:15861957938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大数据产业园5号楼4楼

联系人:吕志发联系电话:18550675709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辽宁榆树学校厕所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一体机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钦州市实验幼儿园幼儿园教学设备更正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西周小学教学楼、传达室、临时板房、回填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苏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年污水到户支管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中国石化销售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厦边加油站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线下][招标]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采购机车检测升级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临潭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子产品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雷达液位变送器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