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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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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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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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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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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比选项目名称: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
一、基本情况
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通过评审,在具有经营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公司中选取合作方,承担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具体的工作量另行书面通知。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到位。
二、比选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为: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王官庄镇、小屯乡、谢炉镇、陈庄乡、孙庄乡等,同期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28MW/112MWh储能系统,拟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清河220kV变电站,项目建设光伏发电交流侧容量280MW,一期建成。
2.2主要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全过程工程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的技经业务咨询、工程结算,项目可研概算、初设概算(含管理概算)的审核,施工图预算、标底编制、协助招投标工作(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根据需要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管理概算),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完成结算款项(工程进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编制及成本分配方案,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 服务期限
根据本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2.4生效条件
本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如果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3项50MW及以上独立承担的光伏电站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或审计业绩,并能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内容时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 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其就该询价项目投标无效 。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6办公室。
2、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6月2日9:00至2022年6月9日17:00。
3、请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六、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时10分开标,比选申请人应当于当日上午9时前送达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6室,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不予受理。
2、提交比选申请书的详细地址: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所有参加比选的单位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旭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73310899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鹏浩
电 话:0311-83086849 13383211551
传 真:0311-08086968
电子邮件:ctzblt@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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