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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受洪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2017019
第一包:HYCG201701901
第二包:HYCG201701902
二、招标项目:公务用车采购
第一包:公务用车采购(轿车)
第二包:公务用车采购(越野车)
三、预算金额: 45962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第一包:1618200.00元,第二包:2978000.00元,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6年11月3日 (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已注册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使用账号密码(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并在缴纳保证金和生成投标文件前办理并绑定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与投标活动。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4.公告期限: 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32000.00元,第二包:58000.00元;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网银(公司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均可)缴纳,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028-38169007。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开标室(洪雅县人民路45号农业银行8楼);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37490998
采购代理机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地 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业银行8楼
邮 编:620360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7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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